来自结算中心的最新消息,“营业税改增值税”工作已经全面开展,目前,结算中心更希望大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报销发票,特别是数额较大的报销项目。相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,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抵扣一定的进项税,不同行业抵扣的税金不同,例如广告行业的税率为6%,交通运输业的税率为11%,无论税金的具体数额是多少,报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减轻了公司的税务负担。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报销工作,结算中心提醒大家,针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,在对方提供发票之前,最好能主动提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求,避免后续调换发票带来的一系列麻烦。
按照国家规划,我国“营改增”分为三步走:第一步,在部分地区进行“营改增”试点。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2012年1月1日启动“营改增”。第二步,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。第三步,在全国范围内实现“营改增”,也即消灭营业税。按照规划,最快有望在十二五(2011年-2015年)期间完成“营改增”。